青島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定
作者:金衛士 | 發布時間: 2017-11-24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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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提高社會綜合衛生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愛國衛生工作是增強社會衛生意識,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環境和
青島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提高社會綜合衛生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BR>第二條
愛國衛生工作是增強社會衛生意識,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環境和生活質量,提高全民衛生素質和健康水平的群眾性衛生活動?! ?BR>第三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BR>第四條
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愛國衛生工作的領導,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使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共同發展,提高社會衛生管理水平和總體衛生水平?! ?BR>第五條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協調、群眾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方針。
愛國衛生工作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和部門分工責任制?! ?BR>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積極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市和各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愛衛會由同級政府的有關部門組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制定愛國衛生工作計劃,指導、協調轄區內的愛國衛生工作;
(三)組織、動員社會全體成員參加愛國衛生的各項社會衛生活動,開展社會衛生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四)制定愛國衛生工作有關標準和檢查辦法,組織實施愛國衛生監督檢查、考核鑒定以及效果評價;
(五)組織開展全民性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衛生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六)負責城鄉衛生、除害防病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工作;
(七)指導轄區內各單位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組織各種形式的衛生檢查評比和衛生創建活動,對創建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八)負責對愛國衛生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命名和表彰;
(九)負責愛國衛生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衛生行政部門是愛國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
愛衛會辦公室是同級愛衛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愛衛會日常工作,愛衛會辦公室人員、設備、經費的配置應當適應其工作需要?! ?BR>第九條
愛衛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統一規劃和部署,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關的愛國衛生工作?! ?BR>第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愛國衛生組織,負責本轄區愛國衛生的日常工作。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成立愛國衛生組織,確定辦事機構或人員,在愛衛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系統、本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
第三章 制度與管理
第十一條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治標與治本相結合,以治本為主,集中治理與經常治理相結合,以經常治理為主的工作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四月為全市愛國衛生活動月。愛國衛生月活動期間,應當結合當地實際,重點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問題?! ?BR>第十三條
城市應當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城區、衛生單位等衛生創建活動,按照有關標準,健全、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城市衛生水平?! ?BR>第十四條
農村應當開展以普及科學衛生知識、改善農村飲用水衛生條件、修建衛生廁所、整治環境和除害防病為重點的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莊活動,提高農村的衛生水平?! ?BR>第十五條
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應當實行衛生責任區制度和周末衛生日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衛生制度,加強日常衛生管理,定期清掃保潔,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其基本衛生要求是:
(一)按規定設置衛生設施;
(二)單位內部衛生管理有序;
(三)無亂堆、亂放現象,不焚燒廢棄物;
(四)無垃圾積存,無衛生死角;
(五)排水管道通暢,無污水、糞便冒溢?! ?BR>第十六條
公民應當自覺維護公共衛生,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隨地吐痰;
(二)不隨地便溺、不亂潑污水;
(三)不亂扔、亂倒垃圾、污物;
(四)不玷污、破壞公共設施;
(五)不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六)不從事其他有礙社會衛生的活動?! ?BR>第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綜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地,完善防治設施,落實防治措施,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青島市消滅病媒生物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城市市區內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經批準養犬的,按照《青島市限制養犬辦法》嚴格管理?! ?BR>第十九條
在公共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青島市市區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R>第二十條
醫院、療養院、科研機構、屠宰場、生物制品廠、化學制品廠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單位,必須對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隨意傾倒?! ?BR>第二十一條
生產滅鼠和其它殺滅病媒生物的藥物、器械,按照規定應當經過檢驗和批準的,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后按規定報批。未經批準,不得生產、銷售?! ?BR>第二十二條
建設和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建設、施工,建筑垃圾應當日產日清,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工程結束后,應當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并辦理交接,避免產生衛生死角。
第二十三條
愛衛會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風景旅游區、旅游景點、商業網點、機場、車站、碼頭等重點場所的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市、區和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完善衛生宣傳、健康教育網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報紙、廣播、電視應當設有定期的衛生知識與健康教育欄目或者節目。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公共場所,應當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并設置健康教育和衛生知識宣傳欄。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其中,中小學校應當按照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少兒機構、托幼園所應當對兒童少年進行衛生保健常識教育。
公民應當接受健康教育,參加健康教育活動。
第四章 監督
第二十五條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專業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的監督制度?! ?BR>第二十六條
各級愛衛會應當有計劃地對轄區內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BR>第二十七條
設立專職或兼職愛國衛生監督員,由衛生行政部門聘任,并發給統一印制的監督員證件和標志?! ?BR>第二十八條
愛國衛生監督員職責:
(一)對轄區內的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對違反愛國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三)執行愛國衛生的其他工作任務。
愛國衛生監督員實施監督時,應當佩戴標志、出示證件?! ?BR>第二十九條
愛國衛生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愛國衛生工作;
(二)熟悉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衛生知識;
(三)遵紀守法、辦事公道;
(四)從事愛國衛生工作一年以上。
第三十條
單位和個人有權制止或向愛衛會辦公室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對舉報事項各級愛衛辦應當及時受理,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協調處理。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在愛國衛生活動中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愛衛會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衛生水平顯著提高,經考核鑒定達到衛生城市、衛生城區、衛生單位或衛生村莊標準的;
(二)有效控制鼠、蠅、蚊和蟑螂等病媒生物,經考核鑒定達到國家標準的;
(三)愛國衛生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
(四)在愛國衛生科學研究中取得成果并具有顯著效益的;
(五)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績的?! ?BR>第三十二條
被授予愛國衛生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授予榮譽稱號的機關或者上一級機關取消榮譽稱號: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愛國衛生榮譽稱號的;
(二)衛生質量下降已達不到愛國衛生榮譽稱號授予標準的。
有前款(一)項所列行為的,同時追回其獲取的獎金、獎品?! ?BR>第三十三條
在愛國衛生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
(一)不參加愛國衛生月活動的;
(二)未建立健全必要的衛生制度或者制度不落實的;
(三)不履行愛國衛生職責和義務的;
(四)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市或區(市)人民政府或愛衛會可根據情節,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BR>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危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拒絕、阻礙愛國衛生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或者打擊報復舉報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BR>第三十八條
愛國衛生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衛生行政部門取消其愛國衛生監督員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青島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