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NEWS CNETER
作者:金衛士 | 發布時間: 2017-11-24 |分享到: |
鼠疫是一種自然疫源性疾病,是以發病急、傳播快、病死率高、傳染性強為特征的烈性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自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鼠疫流行呈上升趨勢。我國鼠疫自然疫源地分布廣,面積大,類型復雜。特別是近年來,新的疫源地不斷被發現,疫源地面積不斷擴大,人間鼠疫時有發生。而且,由于經濟開發,人群進入存在鼠疫自然疫源性地區的活動不斷增加,國際交往頻繁,鼠疫對人類的威脅日趨嚴重,為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保障社會的穩定,要充分認識鼠疫監測工作的長期性和重要性,必須堅持開展全面、系統地鼠疫監測工作。
一、監測目的
鼠疫監測是為了預防和控制鼠疫發生和流行而開展的一項長期的、連續性的工作。通過主動監測,系統收集人間和動物間鼠疫的相關信息,盡早發現疫情,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與流行,掌握疫情的動態和趨勢,為鼠疫的預測預警和制定防治對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人間鼠疫監測
(一)工作目標:以人間鼠疫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和及時控制為主要工作目標。
(二)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鼠疫監測網絡
建立國家、省、地、縣四級人間鼠疫監測網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鼠疫布氏菌病預防控制基地(以下簡稱中國疾控中心鼠布基地)是全國鼠疫監測中心,省級疾控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鼠防專業機構,下同)為本省(區)鼠疫監測中心,市、縣級疾控機構為鼠疫監測站;同時要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及各級醫療機構、診所設鼠疫監測員,適時對人間鼠疫進行監控。在鼠疫好發季節,各級疾控機構均應設疫情電話,并應指定專人負責疫情報告。
2.實行“首診醫生責任制”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診所的首診醫生,要對病人做出初步診斷,如為疑似鼠疫病人,就地隔離,按照程序及時報告,并根據不同病型采取標本送檢。在動物鼠疫流行猛烈,對人群威脅較大時,應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對動物鼠疫流行區內人群進行巡回檢診,必要時設立交通衛生檢疫站。
3.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在發現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后,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通過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并以最快的方式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報告疫情信息。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采取隔離病人、核實診斷、疫區處理等措施。
鼠疫的診斷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鼠疫診斷標準》(GB15991-1995)執行,省級疾控機構負責對病例診斷進行確認,并責成原報告單位對疑似鼠疫的診斷進行訂正(確診或排除)。
4.在鼠疫好發季節,監測單位應注意發現所轄范圍內居民可疑病例,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按規定及時上報,防止疫情的蔓延和流行。所有人間疫情信息,如流行病學、臨床、實驗室檢測、動物流行病學、景觀生態學及其他環境信息,都應系統收集整理,按照有關規定通過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統及時上報。
5.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在鼠疫流行季節,鼠疫疫源地區及其毗鄰地區的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轄區內定期組織開展以“三報三不”為主要內容的鼠疫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以提高疫區及其毗鄰地區群眾防病保健意識。
6.定期進行人員培訓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的人員進行培訓,尤其對接診醫生進行培訓,以鼠疫診斷、治療、疫情報告、醫院現場及感染控制等鼠疫防治知識為主要培訓內容。
7.強化對疫源動物的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宣傳國家關于鼠疫疫源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協同鐵路、交通、民航、公安、工商管理、動物檢疫等部門,嚴禁非法獵捕、運輸、銷售疫源動物和未經動物檢疫處理的動物皮張。
三、動物鼠疫監測
(一)監測地區
1.已知鼠疫疫源地及其毗鄰地區;
2. 建國前后連續2年有原發腺鼠疫地區;
3.鼠疫主要宿主動物分布的地區;
4.與鄰國鼠疫疫源地毗鄰地區;
5.其它可能存在鼠疫自然疫源性的地區;
6.大型開發建設項目需要進行衛生學評價的地區。
(二)監測點設置
在11類疫源地設立的國家級鼠疫監測點,按照《鼠疫全國重點監測點監測方案》進行全面系統的監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疫源地類型、疫情動態、工作重點、技術力量和設備條件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縣設立省級固定監測點,進行系統監測;在其它監測地區設流動監測點,主要開展宿主和媒介數量等一些項目調查,盡可能多的廣泛收集可檢材料。
(三)監測要求
1.監測時間:疫源動物在地面活動的整個時間。
2.監測范圍:
(1)固定監測點:監測范圍為10000~40000hm2;
(2)流動監測點:應有計劃地以流動方式在整個監測區內進行,每個監測點的監測范圍為2500~20000hm2,南方家鼠疫源地以自然村為監測單位;
(3)面區監測:各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開展面區監測的地點和材料收集范圍;
(4)固定和流動監測點監測地區應選擇人口密集、交通要道、工礦和軍事用地附近的活動性疫源地區;疫源地指征明顯的可疑地區;疫源地性質和范圍不清楚的地區。
3.監測工作單位:以縣級疾控機構為基本監測工作單位,承擔本行政區域的鼠疫監測任務??h級疾控機構監測力量不足時,省級或市級疾控機構應直接設置監測點,或參與完成縣級鼠疫監測工作。
4.監測形式:國家級和省級監測點以固定監測為主,其他監測工作以流動監測形式為主。
(1)固定監測:主要是系統地監測動物鼠疫流行動態,觀察宿主、媒介的種群數量和生態變化,研究鼠疫傳播規律。一般情況下,固定監測點每年或3~5年進行一次輪換。但為了掌握鼠疫流行規律,積累連續性鼠疫監測資料,各?。▍^)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可在少數地區設立長期鼠疫固定監測點。
(2)流動監測:主要根據人間鼠疫疫情、動物鼠疫疫點的分布、主要宿主的空間分布、數量水平、地理景觀特點等,在所轄縣(市、旗)內劃分監測區,有計劃、分期分片地輪換監測,并以掌握宿主數量和血清學監測為主。
(3)面區監測:為了及時發現動物間疫情,在一定范圍內開展鼠疫主要宿主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5.現疫流行區監測:在監測中發現人間或動物鼠疫疫情時,應按《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及《人間鼠疫疫區處理標準及原則》(GB 15978-1995)的要求及時進行疫區處理。同時開展現疫流行區監測,了解流行范圍、流行強度,評價處理效果,掌握流行趨勢。
(四)監測內容及指標
1.黃鼠(達烏爾黃鼠、阿拉善黃鼠、長尾黃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4~9月。固定監測點10000hm2為監測區,收集材料可外擴10km;流動監測點2500hm2為監測區,收集材料可外擴5km。
(2)繪制地理生境圖:以地貌、植被、黃鼠數量三項指標劃分生境,繪制1:10000比例尺生境分布圖。
(3)宿主動物監測:
①黃鼠數量:固定監測點,每年4月和7月各監測一次;流動監測點,每點監測一次。按監測區內各類生境面積0.5%比例分層抽樣,以單公頃一日弓形夾法監測黃鼠數量。
②黃鼠生態:固定監測點進行黃鼠鼠齡、性別和繁殖調查。每個監測點觀察黃鼠200只以上,根據臼齒磨損程度鑒別黃鼠鼠齡,并觀察其性別。4~5月每月觀察雌黃鼠50只以上,觀察胎鼠及子宮斑數。
③野外夜行鼠數量:固定監測點,每旬選擇2種主要生境,按5m夾線法,每月布夾不少于600夾次。流動監測點,每點選擇2~3種主要生境,按5m夾線法,每點布夾不少于300夾次。
(4)媒介監測:
①體外寄生蚤:固定監測點,每旬檢活體黃鼠20~30只,全年檢活體黃鼠200~3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至少檢活體黃鼠20只;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洞干蚤:固定監測點每旬探黃鼠洞干20~30個,全年探洞200~300個;流動監測點,每點探黃鼠洞干不少30個;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③巢蚤:根據需要由各?。▍^)自定。
④其他動物體外寄生蚤:對捕獲的小型鼠及其他動物進行檢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⑤室內游離蚤:在無動物鼠疫流行指征時,各?。▍^)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展此項工作。在有動物鼠疫流行指征時,每個監測點在居民區每月布放粘蚤紙150張,每室5張,晚放晨取檢蚤,蚤分類鑒定,計算地面游離蚤指數。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固定監測點,檢驗黃鼠200~5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檢驗黃鼠100只以上;對采集的蚤(蜱)全部分類,除少量留做標本外,均做細菌學檢驗,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10~20只/組)進行鼠疫菌分離培養和動物試驗。面區監測,以檢驗病死鼠為主。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方法。固定監測點,檢驗黃鼠血清300~600份;流動監測點,每點檢驗黃鼠血清100份以上;面區監測,以鄉(鎮)為單位,檢驗一定數量的黃鼠血清。
2.旱獺(喜瑪拉雅旱獺、灰旱獺、長尾旱獺、蒙古旱獺)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5~9月。固定監測點,監測范圍20000~40000hm2,收集可檢材料外擴20km;流動監測點10000~20000hm2,收集可檢材料外擴10km。
(2)繪制地理生境圖:以地貌、植被、旱獺數量三項指標劃分生境,繪制1:10000比例尺生境分布圖。
(3)宿主動物監測:
①旱獺數量:固定監測點5月和7月各監測一次;流動監測點每個點監測一次。用路線法調查旱獺數量,步行、騎馬、汽車直線或曲線,視野寬度一般以每側50m為宜,路線長度步行1小時3km,騎馬1小時5km,汽車則按里程表計算,最后換算出1hm2內旱獺密度。固定監測點,每次調查不少于5條路線,每條路線距離不少于5公里,調查面積不少于250hm2;流動監測點,每點不少于2條路線,調查面積不少于100hm2。
②野外夜行鼠數量:固定監測點,每月選擇2~3種主要生境,以白面油餅為誘餌,用5m夾線法,每月布夾不少于600夾次。流動監測點,每點選擇2種主要生境,按5m夾線法,每點布夾不少于200夾次。
(4)媒介監測:
①旱獺體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檢獺不少于20只,全年檢獺不少于1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檢獺不少于10只;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旱獺洞干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探洞干不少于50個,全年探洞干不少于200個;流動監測點,每點探洞30個,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③其他動物體蚤:對捕獲的小型鼠類和其他動物檢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固定監測點,檢驗旱獺數量不少于1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檢驗旱獺不少于20只。對所收集到的動物體外寄生物,除少量留做標本外,均做細菌學檢驗,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10~20只/組)進行鼠疫菌分離培養和動物試驗。面區監測以病死獺為主。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方法。固定監測點,抽檢旱獺血清100~200份,犬血清50~100份。流動監測點,每點至少完成旱獺血清20份,犬血清30~50份。面區監測,在重點地區檢驗一定數量的犬血清,必要時開展一定數量的藏系綿羊血清學監測;對腐敗的動物材料,應做反向血凝試驗。
3.長爪沙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4~11月,以4~5月和10~11月為監測重點。固定監測點,監測范圍10000~20000hm2,收集可檢材料可外擴10km。流動監測點,監測范圍2500hm2,收集可檢材料可外擴5km。
(2)地理生境調查:用路線踏查法描述地形形態和測繪生境面積,以地貌、植被、土壤、主要宿主動物數量等劃分生境,繪制1∶10000比例尺監測區地理生境圖,計算各類生境面積。
(3)宿主動物監測:
①長爪沙鼠數量:固定監測點,按監測區各類生境面積0.2~0.5%分層抽樣,4~5月和10~11月各調查一次;流動監測點,按監測區各類生境面積0.5%分層抽樣,每個點調查一次;以1hm2為單元24小時弓形夾法,計算長爪沙鼠數量。
②野外夜行鼠類數量:固定監測點,每旬選2種主要生境,以白面油餅為誘餌,用5m夾線法,每月調查不少于600夾次;流動監測點,每點調查不少于200夾次,計算捕獲率。
(4)媒介監測:
①鼠體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檢活體沙鼠20~5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檢活體沙鼠20只以上,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巢穴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挖有效巢穴不少于10個;流動監測點,每點挖有效巢穴不少于5個;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固定監測點,每點用細菌學方法檢驗動物300~5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檢驗動物不少于100只;對采集的蚤(蜱)全部分類,除少量留做標本外,均做細菌學檢驗,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10~20只/組)進行鼠疫菌分離培養和動物試驗。當發現有鼠疫流行病學指征時,擴大搜索范圍,增加檢驗數量。面區監測,以大面積搜索自斃鼠進行細菌學檢驗為重點。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方法。固定監測點,檢測鼠血清不少于100份,以主要宿主和高抗性鼠類為主要監測對象。流動監測點,對撲獲的活鼠全部進行血清學檢驗。
4.布氏田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4~10月。 固定監測點,監測范圍不小于10000hm2,收集可檢材料可外擴10km;流動監測點,監測范圍2500hm2,收集可檢材料可外擴5km。
(2)地理生境調查:用路線踏查法描述地形形態和測繪生境面積,以地貌、植被、土壤、主要宿主動物數量等劃分生境,繪制1∶10000比例尺監測區地理生境圖,計算各類生境面積。
(3)宿主動物監測:
①布氏田鼠數量:固定監測點,按監測區各類生境面積0.2%分層抽樣,4~5月和8~9月各監測一次;流動監測點,按監測區各類生境面積0.2%分層抽樣,每個點監測一次;以1hm2為單元1日布夾法。
②野外夜行鼠類:固定監測點,每旬選2種主要生境,以白面油餅為誘餌,用5米夾線法,每月調查不少于600夾次;流動監測點,每點調查不少于200夾次;捕獲鼠分類,計算捕獲率。
(4)媒介監測:
①鼠體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檢活體田鼠50只以上;流動監測點,每點檢活體田鼠30只以上;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巢穴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挖有效巢穴不少于10個;流動監測點,每點挖有效巢穴不少于5個,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固定監測點,每點用細菌學方法檢查宿主動物不少于5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用細菌學方法檢查宿主動物不少于100只。對采集的蚤(蜱)全部分類,除少量留做標本外,均做細菌學檢驗,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10~20只/組)進行鼠疫菌分離培養和動物試驗。當發現有鼠疫流行病學指征時,擴大搜索范圍,增加檢驗數量。面區監測,以大面積搜索自斃鼠為重點。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試驗方法。固定監測點,檢測鼠血清不少于100份,以高抗性鼠類或動物為主要監測對象。流動監測點,對撲獲的活鼠全部進行血清學檢驗。
5.齊氏姬鼠、大絨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1~12月,以3~8月和12月為重點。固定監測點,以1個重點行政村(辦事處)為單位,在半徑5km內每月開展監測工作。流動監測點,在全縣(市)范圍內每月選1個鄉(鎮)中的1個行政村(辦事處)作為1個點,每年不少于12個點。
(2)地理景觀調查:用路線踏查法,描述地形形態,繪制1:10000比例尺生境圖,用方格法計算各類生境面積。
(3)宿主動物監測:
①鼠密度:固定監測點,野外選擇菜園、耕地、灌木叢三種生境,用5m籠(夾)線法,每月每種生境布放300籠(夾)次,根據捕獲率測定鼠密度;室內在居民住宅區選擇20戶,每戶室內布放5個籠(夾),每月布放300籠(夾)次,根據捕獲率測定鼠密度。流動監測點,每月選擇一個行政村,選擇室內、菜園、耕地、灌木叢四種生境,分別布放200籠(夾)次,根據捕獲率測定鼠密度。
②宿主動物種群:固定監測點和流動監測點,每點每監測月捕獲30~50只鼠類,計算鼠種構成比。
(4)媒介監測:
①鼠體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梳檢活鼠20~3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梳檢活鼠10~20只;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鼠巢蚤:固定監測點,每月挖鼠巢5個,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流動監測點,各省(區)根據本地區情況自定。
③室內地面游離蚤:根據流行病學指征,必要時進行調查。一般每月布放粘蚤紙150張,每間5張,晚放晨取檢蚤,計算地面游離蚤指數。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用鼠疫細菌學方法。固定監測點,每月收集鼠類不少于50只(包括病死動物),全年檢測樣本不少于600只。流動監測點,每點收集鼠類30~50只(包括病死動物),全年檢測樣本400~600只。監測中收集的蚤類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5~10只/組)進行鼠疫細菌學檢驗。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檢驗方法。固定監測點,每月采動物血清20~30份,全年檢測動物血清不少于300份;不明原因死鼠和腐敗材料應做反向血凝檢驗。流動監測點,每月每點檢驗鼠類血清20~30份,全年不少于200份。
6.黃胸鼠(家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1~12月為鼠疫監測期。
①動物鼠疫流行地區:固定監測點,選擇一個鄉(鎮),以監測點為中心半徑5km范圍內每月開展監測工作。流動監測點,在全縣(市)范圍內每月選一個鄉(鎮)中的一個行政村(辦事處)1-2個自然村(街道)作為一個點,每年不能少于12個點。
②非動物鼠疫流行地區:固定監測點,選擇一個鄉(鎮),以監測點為中心半徑5km范圍內每月開展監測工作。流動監測點,全年或在鼠疫流行高峰季節,在全縣(市)范圍內每月選一個鄉(鎮)中的一個行政村(辦事處)作為一個點,每年選擇5~8點開展鼠疫監測工作。
(2)監測區圖:以監測點為中心,用當地行政區圖為底圖,放大1:10000比例尺的監測區范圍圖。
(3)宿主動物監測:
①鼠密度:固定監測點:室外(野外)鼠密度,用5m籠(夾)線法,每月連續布放3天,每天100籠(夾)次,根據捕獲率計算室外鼠密度。室內鼠密度監測,在居民住宅區,選擇20戶,每戶室內布放5個籠(夾),每月連續布放3天,每天100籠(夾)次,根據捕獲率計算鼠密度。流動監測點鼠密度監測方法及數量同固定監測點。
②宿主動物種群:固定監測點和流動監測點,每點每監測月捕獲30~50只鼠類,計算鼠種構成比。
(4)媒介監測:
①鼠體蚤指數:固定監測點,每月梳檢鼠類及其他鼠型動物30~50只;流動監測點,每月梳檢20只;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室內地面游離蚤:固定監測點,在居民區內每月布放粘蚤紙150張,每室5張,晚放晨取檢蚤;流動監測點,每點在居民區內布放粘蚤紙150張,每室5張,晚放晨取檢蚤,蚤分類鑒定,計算地面游離蚤指數。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在動物鼠疫流行地區,每月或每點用鼠疫細菌學方法檢查各種動物30~50只,全年不少于500只;在非動物鼠疫流行地區,每月或每點用鼠疫細菌學方法檢查各種動物20~30只,全年不少于300只;監測中獲得的蚤全部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同一地點分組(5~10只/組)進行鼠疫細菌學檢驗。面區監測,以病死鼠為重點監測對象。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試驗或放免試驗方法,如果檢出放免陽性標本,必須進行間接血凝試驗加以確證。在動物鼠疫流行地區,每月或每點采動物血清20~30份,全年200~300份。在非動物鼠疫流行地區,每月或每點采鼠血清不少于30~50份,全年500~1000份。
7.青海田鼠疫源地
(1)監測時間及范圍:監測時間5~9月。以監測點為中心,監測面積10000~20000hm2,收集可檢材料可外擴10km。
(2)景觀調查:以地貌、植被、田鼠數量三項指標劃分地理生境,繪1:10000比例尺生境分布圖。
(3)宿主數量監測
①青海田鼠數量:用12小時夾日法,按監測區各類生境面積0.2%~0.5%比例分層抽取樣方。在鼠密度≥100只/hm2時,以0.25hm2為單元;在鼠密度<100只/hm2時,以1 hm2為單元。全年不少于20個樣方。
②野外夜行鼠調查:在調查期間,以白面油餅為誘餌,以月為單位,選擇有代表性的2~3種生境,每月不少于300夾次。
③青海田鼠生態學觀察:6~8月,每月觀察50只以上青海田鼠的鼠齡、性別,并觀察50只繁殖雌鼠的胎斑數、幼仔數。
(4)媒介監測
①青海田鼠體蚤:每月梳檢青海田鼠30~50只,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②青海田鼠巢穴蚤:每月挖青海田鼠有效巢5~10個,蚤分類鑒定,計算蚤指數和染蚤率。
(5)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
①病原學:用鼠疫細菌學方法,全年檢驗青海田鼠200~300只;對獲得的蚤全部分類,按同一地點、同一寄主、同一蚤種分組(10~20只/組)進行鼠疫菌分離培養和動物試驗。
②血清學:用鼠疫間接血凝方法,檢驗青海田鼠血清100~200份,抽檢牧犬血清30-50份,必要時對藏系綿羊進行血清檢驗,對腐敗的動物材料應做反向血凝試驗。
四、監測系統的組成與職責
(一)鼠疫監測系統的組成:由國家、省、市、縣各級疾控機構組成4級鼠疫監測網絡。
(二)職責
1.國家級疾控機構:提出全國鼠疫監測計劃、方案,監測和疫情等資料匯總、分析、上報和反饋;組織鼠疫監測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承擔全國鼠疫防治和監測相關工作的技術指導,組織實施國家級鼠疫監測點的技術管理工作;為擬定鼠疫防治監測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和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承擔全國鼠疫防治監測專業技術骨干及培訓師資的相關培訓工作。
2.省級疾控機構:提出本省(區)鼠疫監測計劃、方案,負責監測和疫情等資料的匯總、分析、上報和反饋;承擔對地(市、州、盟)及縣(市、旗)鼠疫監測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本省內國家級鼠疫監測點技術指導工作,承擔省級固定監測點監測及指導檢查工作;承擔本省(區)監測過程中鼠疫菌株的復判與鑒定,對分離獲得的鼠疫菌株按規定送國家鼠疫菌種保藏機構;負責本?。▍^)血清陽性標本的確證工作;承擔本?。▍^)鼠疫防治專業技術人員的相關培訓工作。
3.市級疾控機構:根據上級鼠疫監測方案或計劃,提出本地區鼠疫監測計劃;指導檢查下級鼠疫監測工作,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分析、上報、反饋;必要時,在鼠疫疫情較重、疫源地范圍較大、縣級疾控機構薄弱的地區設立固定或流動監測點,獨立或協助縣級完成鼠疫監測工作;經省級疾控機構授權,負責本轄區血清陽性標本的復判。
4.縣級疾控機構:具體承擔本轄區的鼠疫監測工作,按照上級鼠疫監測計劃要求完成具體的鼠疫監測工作任務;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監測點并具體實施鼠疫監測工作,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上報。
5、鄉村衛生院(所):負責本轄區疑似鼠疫病人及病死鼠的上報;協助縣級疾控機構開展鼠疫監測工作。
五、資料收集、分析、反饋
(一)收集內容
1.基本情況:包括監測縣名稱、疫源地類型、疫源地面積、監測點名稱、監測面積等。
2.宿主動物:以縣為單位,上報宿主動物調查面積、捕鼠數、鼠密度;小型鼠(夜行鼠)調查布夾數、捕鼠數、捕獲率,捕獲動物種類。
3.鼠疫媒介:以縣為單位,上報包括鼠體蚤(洞干蚤、巢穴蚤)的調查數量、染蚤鼠(洞干、巢穴)數量、獲蚤只數、染蚤率、蚤指數、獲蚤種類。
4.病原學及血清學:以縣為單位,上報檢驗動物數量、種類、陽性動物數量、種類。
5.人間鼠疫疫情:主要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民族、住址、染疫地區、發病經過及主要體征、判定日期、治療經過、轉歸及其時間。
6.動物鼠疫疫情:染疫動物(昆蟲)種類、名稱、發現地點、日期、判定日期等。
二)資料收集流程
1.人間鼠疫疫情
(1)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填報傳染病報告卡,報告鼠疫病例、疑似病例相關信息。同時以最快速度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
沒有條件進行網絡直報的鼠防專業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在發現鼠疫病例、疑似病例時,應以最快速度報告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填報傳染病報告卡,報告鼠疫病例、疑似病例相關信息。
(2)疾控機構在收到或報告傳染病報告卡后,還應按照有關規定通過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病例的詳細信息。
2.動物間鼠疫疫情:省級疾控機構為報告單位,以鼠疫疫鼠(獺)、疫蚤(蜱)檢驗報告卡的形式,每月向中國疾控中心鼠布基地報告一次鼠疫疫情情況,如發生動物鼠疫大流行、局部暴發流行,或在城市、重大建筑工程及其交通樞紐出現動物鼠疫流行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中國疾控中心鼠布基地通報疫情情況。
3.鼠疫監測情況:包括基本情況、宿主動物、昆蟲媒介、病原學及血清學監測數據,以總結形式按年上報到中國疾控中心鼠布基地。
六、保證措施
(一)鼠疫監測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各級主管部門必須加強領導,納入議事日程,對監測所需經費、器材及交通工具給予保證。國家鼠疫監測點每年補助工作經費8~12萬元,各?。▍^)亦應增加所轄鼠疫監測點工作經費的補助。
(二)各級疾控機構,按要求配齊監測點人員(流行病、生物、檢驗),固定崗位,監測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上級業務單位要加強對下級單位的技術指導與培訓。
(三)監測人員要樹立嚴格、嚴密、嚴肅的科學作風,開展監測的質量控制,不斷提高監測水平。
(四)各級監測單位,每年要全面掌握有關資料,做到數據準確,圖表清晰,認真總結分析,對主要監測指標及防治措施提出評價。使監測的管理、監測評價逐步達到科學化與規范化。
(五)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監測方案及實施細則。
(六)各省監測總結每年于12月底(南方家鼠疫源地于次年1月底)報中國疾控中心鼠布基地。
(七)《全國鼠監測方案實施細則》、《血清學質量控制》及監測報表由中國疾控中心制定并下發。